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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政府法制办的指导下,我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依法行政工作的部署要求,严格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我市开创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新局面打下了良好的法治基础。

一、夯实基础,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法治建设作出了一系列的重要部署;为此,我办专门组织人员整理选编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国家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资料,供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四套班子领导和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织学习;并结合新的《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等出台及时举办专题讲座,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

(二)全面部署全市依法行政工作。3月,市政府召开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总结了2009年以来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情况,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韩九云到会并作重要讲话。会上市政府与各辖市(区)政府、市各行政机关签订了《常州市2013-201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阶段性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了责任主体、责任目标和考核奖惩。同时,下发了《2013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对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重点突出了法治政府建设、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行政审批服务、行政决策机制、制度建设质量、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行政复议建设和行政指导工作等八个方面的工作。

(三)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考核。年初,我办会同市监察局,并邀请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考核小组,对2012年度各地法治政府建设、各部门依法行政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小组严格对照考核标准,对7个辖市(区)政府,42家市级机关采取听汇报、查台帐、综合评议打分的方式进行考核,14家垂直管理部门也纳入全市依法行政考核范围。经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常州市、溧阳市、天宁区、戚墅堰区被评为优秀等次,并被省政府确认为在全省率先完成法治政府建设阶段性工作目标任务的省辖市、市(区)。

(四)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根据市级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三年轮训计划,4月至5月,我办组织全市685名行政执法人员分5期进行了公共法律知识集中培训,培训内容坚持理论与实务并重、实体法与程序法相结合的原则,以国家、省、市新近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为重点,邀请省政府法制办领导、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和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法学专家,以及部门法制工作者现场授课。在搞好集中培训的同时,我办工作人员深入基层一线,面对面地为1200多名执法人员传授行政执法基础知识,提升全市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服务大局,着力提升制度建设质量

(一)围绕重点工作制定政策。2013年,我办紧扣全市重点工作,制定、审核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在转变政府职能方面,出台了《常州市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常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常州市市级政府投资信息化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在投资环境建设方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邮政快递行业管理的意见》《常州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和《常州市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等政策;在保障改善民生方面,出台了《常州市城乡供水管理办法》和《市政府关于校车安全工程的实施意见》等措施;在服务重点工程方面,出台了《常州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办法》和《常州市文物保护办法》等6个办法,为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扩大政策制定公众参与度。为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在文件审核过程中,我办注重加强与部门沟通协调,充分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除做好文件(草案)在市政府、市政府法制办和起草机关门户网站上公布外,还以召开座谈会、专家咨询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听取社会各领域专家、学者和市民代表的意见。5月,我办召开了《常州市物业管理办法》和《常州市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座谈会,来自小区业主、社区居委会、律师、物业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物业管理协会等有关方面的13位代表,从各自领域和不同角度出发,充分发表了意见,多数意见和建议被采纳,出台的办法针对小区行政执法难、小区车位只售不租、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等难点问题都作了明确规定,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全年,我办共办理了省、市征求意见稿86件次,配合省有关部门开展了立法调研。

(三)严把规范性文件制定关。具体抓好三个环节:一是严把程序关,我办对提请市政府颁发的规范性文件,采用“二加二”即二个阶段审核、二次征求意见(二个阶段审核是指送审前起草部门法制机构、送审后由政府法制部门审核,二次征求意见是指送审前由起草部门通过信函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在门户网站公布文件草案征求意见稿,送审后由政府法制部门再次通过信函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在市政府、法制办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的模式进行审查和修改完善;二是严把内容关,在规范性文件审核过程中,严守行政处罚、行政审批、行政强制、行政收费和WTO规则等重点内容的底线,在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的前提下,突出体现地方特色,更具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三是严把登记关,对每一件规范性文件都按照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的制度要求做好前期相关工作。2013年,共审查辖市(区)政府和市级机关报备规范性文件41件;同时,上报省政府备案的规范性文件19件,向市人大常委会备案的规范性文件19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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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强化规范性文件风险评估。在市政府出台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办法的基础上,我办积极探索建立规范性文件部门联动评估论证机制。在《常州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管理规定》《常州市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出台前,我办协调市规划局、房管局等部门进行了风险评估,通过实施科学的预测评估、统筹兼顾,制定相应措施,及早防范和化解风险。针对《常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常州市市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等文件实施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办会同市城乡建设局、烟草局等部门进行了评估;通过实施情况后评估,进一步细化了评估标准、内容、要求,实现了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有效提升了制度建设质量。

三、强化监督,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全面推进行政指导工作。市政府高度重视行政指导工作,在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市领导在部署工作时专门强调了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意义,会上印发了《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推进行政指导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方式、具体步骤要求和组织领导机构。为全面推进行政指导工作,我办与相关部门对7个辖市(区)和52个市级部门的行政指导工作开展情况开展了调研,了解和掌握相关情况,下发了《关于市各行政机关推行行政指导工作思路和项目调研情况的通报》,汇编了52个单位的行政指导工作思路和项目,供各地各部门参考;同时,我办联合市监察局、机关党工委、行政服务中心督促推进工作。目前,各地各部门已普遍推行了行政指导工作,并形成了一批行政指导优秀项目和案例,取得明显实效。

(二)全面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为规范各类行政执法行为,我办在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中,将《常州市行政执法程序暂行规定》作为执法人员法律实务的重要内容进行辅导;同时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把《暂行规定》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日常性的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抓出成效,并将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内容之一进行考评。通过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完善行政执法文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等途径,全面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一是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为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我办与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召开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会议,研究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强化对出庭应诉率未达到100%的地区和部门的检查督促。二是开展规范基层行政执法检查,2013年,在省监察厅和省政府法制办的统一部署下,我办与市监察局协商,确定在市公安局、人社局、国土局、环保局、城管局、安监局、工商局、质监局8个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开展规范基层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并承办了全省规范行政执法实战演练活动,受到联合检查组的充分肯定。三是加大对重点类型案卷检查力度,我办联合市委政法委并邀请市检察院,重点对全市行政机关行政强制案卷开展评查,通过单位自查与部门互查、专家点评与集中讲评,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案卷制作,提升了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质量。

(四)全面清理行政执法证件。我办对全市行政执法证件进行了全面清理。一是按人员、工作单位、执法区域、证件编号“四统一”要求,对现有行政执法证件和执法监督证件进行重新清查,重点对遗失、退休、调离等人员的执法证件进行核查,按要求及时收回注销。二是利用政府法制监督系统,对2011年1月至2013年3月期间已报送行政执法证件信息,但尚未领取证件的人员进行全面梳理,并将相关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全市补办、换发行政执法证1958本,监督证189本。三是加强对行政执法证件的长效管理,将行政执法人员参与法制业务培训及考核情况作为持有证件的主要依据,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证件申领、注销、年审、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确保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

四、创新机制,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利用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2013年,我办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08件,受理177件,不予受理26件,告知申请人向其他机关申请复议5件。在审结的案件中,维持76件,终止27件,驳回复议申请48件,责令履行法定职责1件,确认违法1件。在处理行政复议案件中,我办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调处机制作用,积极协调各有关方面,加大行政调解力度,在办结的案件中组织调解47件,调解56次,涉及125人次,调解成功24件,调解成功率51%。通过调解,化解了行政争议,消除了矛盾纠纷。我办推荐的行政复议案例获得省第四届行政复议典型案件评析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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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挥调解机制作用化解纠纷。我办注重在“大调解”机制内,充分发挥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的作用,努力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在总结近年来全市各地各部门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组织汇编了具有我市特色的行政调解典型案例,印发各级参考。同时,加强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联系,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专门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进行研讨,总结经验,研究对策,推进行政调解深入开展。我办还与司法、信访开展良性互动,协助信访部门搞好信访事项分流,提出法律意见,对信访人提供法律帮助。2013年,全市各行政机关共调解案件2万多件,调解成功率97%,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纠纷。

(三)搭建多种平台化解各类矛盾。我办依托工商联,搭建意见征集、多元化解争议平台,坚持定期与市工商联召开联席会议,只要涉及企业重大利益调整方面的政策措施出台,都要广泛听取工商联代表的意见;2013年,共邀请工商联、企业代表12人次参与规范性文件咨询论证;在行政调解过程中,凡涉及企业方面的纠纷,都邀请工商联代表参与协调。同时,我办联合常州仲裁委与市国资委联合发文,建立化解矛盾新平台,提高国有企业解决经济纠纷的效率,积极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与常州质监局联合发文,建立产品质量纠纷调处机制,努力化解产品质量纠纷;与市房管局联合发文,加强物业纠纷联动调处机制建设,化解小区物业管理矛盾纠纷。通过以上平台的搭建,建立集意见征集与情况反馈、法制宣传与维权服务、预防矛盾与化解纠纷于一体的协调机制,有效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四)运用民商事仲裁化解各种纠纷。我办注重通过运用民商事仲裁的方式,依法化解各种纠纷。在充分发挥消费和价格纠纷联动调处机制作用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和拓展纠纷联动调处措施,提升调处成功率和办案效率。2013年,常州仲裁委和民商事调解中心共受理案件758件,仲裁案件的调解和解率与自动履行率均达到70%以上。妥善处理了戚墅堰区129户业主因小区天然气设施安装问题集体申请仲裁的群体性案件,较好地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关注的重大民商事案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化解了社会矛盾。

五、完善平台,着力建设服务型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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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国务院多次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为做好行政审批动态调整工作,我办及时制订了具体工作方案技术资料管理工作总结,并结合工作需要对以前有关工作小组进行了适当整合,按照分工专门负责与对口联系部门的衔接沟通和对接确认,同时下发了相关通知,请市各有关部门在做好项目调整材料报送工作的基础上,做到对法律、法规规定为县级以上主管部门行使,但未明确审批层级、现由市级主管部门行使的行政审批项目,按照简政放权、能放则放的原则,将其下放到辖市(区)有关部门行使,能够完全下放的,取消市级行政审批项目,不能完全下放的,尽可能分权下放,不能下放的,需要说明理由。通过对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市政府取消和下放了85项行政审批项目(常政发〔2013〕204号)。

(二)搞好权力数据动态调整。我办在完善行政权力数据库维护管理和网上新型政府法制监督系统的基础上,根据有关部门的申请、职能划转、法律法规修订、流程环节调整等情况,完成了行政权力数据库各项信息调整工作技术资料管理工作总结,对重大行政处罚报备、重大行政许可报备、行政执法行为实施在线监督等。8月,根据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相关文件要求,我办配合相关部门在全市开展了“三合一”阳光政务平台行政权力数据库调整专项工作,在抓调整工作过程中,我办注重把握了三个重点:一是关注主要权力事项,对与相对人权益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非许可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主要事项,在调整中我们给予了重点关注。二是关注主要信息的完整性,对实施主体、法定依据、法定期限、服务承诺、办理地点、自由裁量等主要信息进行监督。三是关注权力事项较多的部门,对市城乡建设局、环保局、城管局、房管局等权力事项较多的部门予以重点关注,多次上门进行对接,全力推进行政权力数据库调整。

(三)加强行政审批服务监督。6月,我办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就“贯彻《行政许可法》,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开展了行政审批制度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对全市保留的380项市级行政审批项目,48个市级部门、6409项行政执法权全面进入阳光政务平台的落实情况,对市行政服务中心和部分辖市(区)行政服务中心及街道社区服务站的服务效能情况进行了实地视察。通过现场征询办事群众对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满意度,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和市人大代表在听取我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公安局和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行政审批工作的情况汇报后,就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进行了询问,相关部门领导进行了现场答复;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俞志平和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韩九云对加强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分别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搞好服务、自觉接受人大和群众的监督,切实提高审批服务效能。

(四)做好信息公开和法制宣传。2013年,我办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编辑6期《常州市人民政府公报》,发布规范性文件或政策措施24件,利用政府法制网站和政务微博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安排相关处室指定专人负责网络舆情,通过市长信箱、网络发言人平台、“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等处理投诉、接受咨询;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在办理过程中对需要多部门配合的提案,我办都会主动协调,并与代表和委员进行面对面的交流沟通,争取全面答复,使代表和委员满意。在法制宣传方面,我办通过互联网报送的信息被国务院法制办公室采用12条、省政府法制办公室采用148条,全年还接待四川等省内外10多个城市来常学习考察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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