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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工作知识pdf 快手在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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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1.单位职责

2.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3.2023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2023年预算报表

1.合肥市包河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收支总表

2.合肥市包河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收入总表

3.合肥市包河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支出总表

4.合肥市包河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合肥市包河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合肥市包河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合肥市包河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合肥市包河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9.合肥市包河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基本支出总表

10.合肥市包河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项目支出总表

11.合肥市包河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表

12.合肥市包河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13.合肥市包河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项目情况表

14.合肥市包河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3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3.关于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4.关于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5.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农业农村工作知识pdf 快手在赞  第2张

6.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7.关于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8.关于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9.关于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合肥市包河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区域都市农业发展服务措施和办法,配合市农委及相关单位做好农业执法工作。

(二)研究制定种养业、农机、农村能源、农技推广等规化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项目申报和落实工作。

(三)服务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参与产业化经营政策的制定及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

(四)负责全区农民职业教育、农业科技队伍建设。

(五)指导服务全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工基地建设以及无公害农产品检测。

(六)组织协调并做好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二、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合肥市包河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纳入预算 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单位性质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肥市包河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实有各类人员62人,其中在职17人、离休0人、退休39人,遗属6 人。

三、2023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稳定粮食生产工作

一是全面落实粮食种植任务,继续粮食生产技术指导和督查工作;二是加强耕地保护,全面开展耕地“非粮化”整治工作,对照“三调”数字对全区开展排查,坚决防止毁粮行为,督促街镇加强撂荒地排查整改工作,减少“非粮化”耕地存量;三是督促街镇做好济南、南京特派办审计发现及卫片问题图斑整改。

(二)继续做好巢湖十年禁捕退捕工作

一是督促相关街镇开展入户帮联、禁捕宣传等工作;二是配合做好渔政执法,打击偷捕及电毒炸捕鱼违法行为,配合区住建局开展“三无”船舶监管工作,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专项行动;三是做好护渔员2023年经费发放,协助渔政总站做好护渔员管理工作;四是完成禁捕办日常工作,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巢湖禁捕退捕。

(三)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与区市场局联合检查,推进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扎实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明。二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持续认真做好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和风险评估工作,推动镇(街道)农产品监管站开展常规农药快检工作,切实将问题产品拦在田间地头。三是持续推进“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按照重点品种精准制定清单,确保行动成效,打击销售禁限用农药违法行为,推行农药实名制购买。四是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将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与包河区高质量发展奖补政策挂钩。五是推进农产品绿色认证登记工作,实施农产品认证登记发展计划,严格准入门槛,加强证后监管和目录动态管理。

(四)抓好“菜篮子”区长负责制落实

围绕“三保一稳”(即保供给数量、保质量安全、保民生底线,稳定市场供应价格)工作目标,按照合肥市下达我区蔬菜生产任务,确保蔬菜播种面积和产量达到100%,全面落实“菜篮子”区长负责制。组织实施好2023年度市级、区级现代农业奖补项目实施、兑现工作。

(五)持续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2023年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全区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95%以上。一是对农业企业和种植大户实施有机肥替代化学肥料,生物农药替代化学农药生产新模式给予政策奖补;二是举办农民田间学校和现场观摩活动农业农村工作知识pdf,提高农民科学施肥、用药技术水平;三是指导一级保护区农业种植化肥农药减量行动,推进农业废弃物回收及无害化处理。四是组织开展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

(六)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认真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做好重大动物疫病疫苗领取发放工作,督促街镇完成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和日常补栏补免工作,按时按质完成春秋两季畜禽免疫抗体监测采样送样工作,同时做好非洲猪瘟疫病防控工作,确保我区2023年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

(七)严格开展农机年度检验和注销

预计2023年年审变拖800左右,对连续3个检验周期(一年半)内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将公告作废,按照相关程序注销,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变拖”停止办理年检业务,做到一日一注销。我区目前在册变拖1109台。2023年目标注销“变拖”300左右。

(八)做好全国有害生物第一次普查工作

继续组织开展一支黄花防除,组建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分时段开展多层级技术培训。

(九)持续做好农业安全生产监管

2023年中心将每月深入农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我区不发生农业生产安全事故。

(十)落实耕地补贴发放及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严格政策把关,按时足额把耕地补贴补贴款发放到户;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惠及面,进一步增强农民抵御责任风险能力。

(十一)加强行政许可审批及日常安全监管工作

认真做好行政审批工作,严格把关。加大对畜水企业、农药、兽药、种子等农资销售企业日常监管力度。联合市场监管局定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打击假冒伪劣农资。

(十二)继续做好农村“三老”工作

2023年将继续做好我区农村“三老”每月工龄补助发放工作;做好针对新增申报资格审核。(我区已在册的216名“三老”人员:农技员36人、拖拉机手134人、老兽医46人)。

(十四)抓好中心党支部各项工作

2023年中心党支部将继续加强对党员的学习教育定期组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民主生活会,上好党课,认真抓好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丰富党建活动,结合中心党支部实际情况,2023年将进一步充实党建活动内容,增强全体党员凝聚力和战斗力;继续在“七一”、春节等时间组织看望慰问老党员、困难群众。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合肥市包河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预算表由以下14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件。

1.合肥市包河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收支总表(附件表1)

2.合肥市包河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收入总表(附件表2)

3.合肥市包河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支出总表(附件表3)

4.合肥市包河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附件表4)

5.合肥市包河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附件表5)

6.合肥市包河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附件表6)

7.合肥市包河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附件表7)

8.合肥市包河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附件表8)

9.合肥市包河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基本支出总表(附件表9)

10.合肥市包河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项目支出总表(附件表10)

11.合肥市包河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表(附件表11)

12.合肥市包河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附件表12)

13.合肥市包河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项目情况表(附件表13)

14.合肥市包河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附件表14)

第三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3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合肥市包河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合肥市包河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460.06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关于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合肥市包河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460.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0.06万元,占100%,比2022年预算减少90.77万元,下降16.48%,下降原因主要是农村三老人员变动减少。

三、关于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合肥市包河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460.06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90.77万元,下降16.48%,下降原因主要是农村三老人员变动减少。其中,基本支出294.06万元,占63.92%,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166.00万元,占36.08%,主要用于农村三老补助、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农产品安全生产及委托第三方抽检经费。

四、关于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合肥市包河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460.06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按资金年度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农林水支出418.83万元,占91.04%;住房保障支出41.23万元,占8.96%。

与2022年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 90.77万元,下降16.48%。主要原因农村三老人员变动减少。

五、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合肥市包河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60.06万元,比2022年预算拨款减少 90.77万元,下降16.48%,主要原因农村三老人员变动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农林水支出418.83万元,占91.04%; 住房保障支出41.23万元,占8.96%。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418.83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92.60万元,下降18.13%,下降原因主要是农村三老人员变动减少。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41.23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23万元,增长3.08%,增长 原因主要是调资后基数增加。

六、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合肥市包河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4.06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254.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20.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07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等。

七、关于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合肥市包河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合肥市包河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合肥市包河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00万元,与2022年相比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00万元,与2022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合肥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合政办〔2014〕8号)、《关于转发〈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合财行〔2014〕944号)、《转发的通知(包政办〔2014〕32号)》等相关规定。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00万元,与2022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费用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合财行〔2015〕64号)、《合肥市包河区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包财字〔2015〕191号)等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4.00万元,与2022年相比持平,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合肥市市直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办法》(合办〔2020〕16号)等相关规定。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4.00万元,与2022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主要用于保障农业专项管理督查及指导服务、农机年检,动物疫病及畜产品采样及检查、禁捕退捕、兽药、农药、种子销售企业、宠物医院等企业监管、调研、检查、交流、巡查等工作开展。 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2022年相比持,主要原因是无公车购置费。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合肥市包河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编制项目绩效目标4个,预算资金166万元。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绩效指标,总体目标是项目预期产出和效益的总体描述,绩效指标是总体目标的细化和量化。绩效指标统一按照三级设置,一级指标分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两大类,二级指标分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均属于产出指标)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属于效益指标),三级指标结合项目实际,明确具体指标和指标值。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合肥市包河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00万元,比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合肥市包河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农业农村工作知识pdf,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肥市包河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固定资产总金额95.03万元,较上年增减少39.46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6.67万元、通用设备55.00万元、专用设备13.21万元、其他资产10.15万元。

单位车改后保留车辆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有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有 0 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购置费0.00万元。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 台(套),购置费0.0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购置费0.00万元。

(五)政府投资公益性信息化项目情况。

2023年合肥市包河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预算安排单项1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公益性信息化项目0个,预算资金0.0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三、其他收入: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附表:

合肥市包河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预算表(14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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